2月24日,六公司召開2014年集體合同和三個專項集體合同平等協商會,圍繞企業和職工雙方權利、義務等進行了平等友好協商。
企業方和職工方各派出5名代表參加了協商會,公司總經理凌鋒作為行政方的首席代表,公司工會主席楊庭梁作為職工方的首席代表出席會議并分別代表行政方和職工方進行協商。雙方代表結合企業實際,本著對企業和職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公司2014年集體合同和三個專項集體合同進行了認真協商和討論,并對有關條款作了補充和修改,經過協商,雙方達成了共識,使集體合同和三個專項集體合同更加全面地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利益。
公司集體合同和三個專項集體合同均是為了保障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簽訂的。會上,雙方代表對公司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和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新提出的部分條款進行了認真的協商和審議。公司工會在檢查總結了近幾年集體合同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上級工會的部署,在這次平等協商中,對涉及內容條款進行了修改,與企業方達成7點共識。
通過協商進一步提升工會以法維權的意識,同時也提升工會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識,只有通過企業的發展才能保證員工的利益,集體合同通過后,工會要加大對員工的宣傳解釋力度,使員工理解合同、遵守合同,從而保護員工的利益。根據有關程序,公司集體合同和三個專項集體合同都將在即將召開的公司第二屆七次職工代表大會暨2014年工作會上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