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須知
一 、總則
1. 招標說明
1.1招標背景與目的。因招標人承包的“新尚創智中心一期”項目法律服務需求而進行。招標人與中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通過書面合同予以明確。
1.2投標人須認真閱讀本招標文件,并對《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及本招標文件招標范圍、技術標準和要求、報價方式、合同條款等實質性內容作出實質性響應。
1.3中標人應及時關注招標人官網發布的中標信息,并于中標信息發布當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本招標文件要求簽訂書面合同。
1.4投標文件一經遞交即表明投標者已充分理解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一旦中標,其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條款即成為雙方簽訂合同的組成部分。
1.5投標人應已熟知本次招標的背景與目的,自愿做出投標行為,并愿意接受招標文件提出的各項要求。
二、服務要求
2.1 項目服務對象介紹
服務對象為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2.2 服務要求
2.2.1本次服務為全過程服務,自委托合同簽訂至本項目債權回收完畢。本次委托代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保全、執行、和解、調解以及與案件相關的執行異議、破產債權確認、破產(預)/重整、清算等所有程序,直至招標人債權回收完畢;
2.2.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確定債權回收詳細方案、完成立案,案件受理后36個月內實現服務目標;
2.2.3投標人指派的代理律師應積極跟進案件,主動、及時向招標人匯報情況,并主動提出解決方案;
2.2.4為本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解答和建議,并根據招標人需要出具法律意見書;
2.2.5為本案件涉及重大決策、重大疑難問題等進行法律分析和論證,提供法律意見,根據公司需要列席招標人相關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2.2.6協助招標人起草、修改、審查相關法律文書。
2.3 代理模式和取費標準:
2.3.1代理模式:全風險代理方式
2.3.2計費標準:
(1)現金方式回收的:
實現債權金額≤3000萬元,風險代理費≤實際回款金額的 1% ;
3000萬元<實現債權金額≤8000萬元,風險代理費≤實際回款金額的 1.8% ;
8000萬元<實現債權金額≤1.3億元,風險代理費≤實際回款金額的 6% ;
實現債權金額>1.3億元,風險代理費≤實際回款金額的 10% ;
(2)以物抵債方式回收的:在現金回收報價費率基礎上打7折;
2.4 投標書無效,取消本次投標資格及廢標的情形:
2.4.1提供的有關資格資質證明文件不真實的。
2.4.2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未做出全面響應的。
2.4.3未密封和加蓋單位公章的。
2.4.4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2.4.5違反法律法規和《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禁止性規定的。
2.4.6未經招標人許可,投標人在報紙、微博、微信、網站等媒介上發布招標人關于法律服務招標、中標、案件情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信息。
2.5 特別說明:
2.5.1本次委托代理采用全風險代理方式,投標人應當認真分析案情,并根據自己的分析和報送的代理方案進行報價。
2.5.2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擇優錄取,不采用最低價中標方式。
2.5.3本次服務為全過程服務,自委托合同簽訂至債權回收完畢。本次委托代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保全、執行、和解、調解以及與案件相關的執行異議、破產債權確認、破產(預)/重整、清算等所有程序,直至招標人債權回收完畢。
三 、投標文件
投標文件格式內容,按照本招標文件第八條“投標文件格式”要求裝訂成冊,一式六套,密封遞交。
四 、投標文件的提交
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 7 月 30 日17:00。密封提交至招標人投資法律合規部,聯系人:金雯:13548046076。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五、開 標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5年 7 月 31 日9:30。
地點:成都市金牛區星輝中路16號星輝大廈八樓九分公司會議室。
5.2 開標流程
5.2.1唱標
5.2.2中介機構陳述代理方案(10-15分鐘)
六、評標
6.1評標小組的組成
招標人將按照《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川華西[2020]3號要求成立評標小組。評標小組由5名或5名以上單數數量組成。
6.2評審表
6.2.1評標小組評分標準打分表
專項法律服務評分標準打分表
評分人: 投標人:
序號 |
評分項目(總分100) |
滿分 |
評選分 |
11 |
案件法律 分析 |
權利、義務、責任分析及 案件風險分析清晰、專業;爭議焦點歸納準確科學;案件結果預判專業,有說服力 |
案件分析清晰專業;爭議焦點歸納準確科學;案件結果預判合理有說服力(25-30分) |
330 |
|
案件分析較為清晰專業;爭議焦點歸納基本準確科學;案件結果預判基本合理有說服力(10-25分) |
案件分析較為一般;爭議焦點歸納模糊;案件結果預判欠缺說服力(5-10分) |
2
2 |
服務方案 |
綜合評議服務方案,方案應完全響應招標需求,內容詳盡、專業、完整,質量保障措施完善,方案切實可行,最大程度保障招標人債權回收。 |
響應招標需求,服務方案內容詳細、專業、完整、切實可行,社會資源豐富(20-30分) |
330 |
|
響應招標需求,服務方案內容較為詳細,可行性一般(10-20分 ) |
響應招標需求,服務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可行性較差(5-10分 ) |
33 |
中介機構 規模 |
專職執業律師 規模 |
專職執業律師15人及以上(15分) |
15 |
|
專職執業律師10-15人(10-14分) |
專職執業律師5-10人(5-9分) |
4 |
承辦律師資歷、社會資源及社會評價 |
指派團隊責任心 和社會評價情況 |
有責任心且在當地有較強的社會影響力(10-1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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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責任心且在當地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5-9分) |
有責任心且社會影響力一般(2-4分) |
5 |
代理費報價 |
基礎分計分 標準:
|
1.以本次有效的投標報價平均價為基準價,等于平均價的得滿分。 2.高于平均價的投標報價得分=(基準價/投標報價)x10。 3.低于平均價的投標報價得分=(投標報價/基準價)x10。 4.評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費率報價為百分數小數的,只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有效數字。 |
10 |
|
總分 |
100分 |
|
6.3評標原則與評標步驟
6.3.1 本次招標將采用綜合評審辦法進行評審,評審標準見本章6.2,分部分分別評分再匯總,根據綜合評審原則選擇中介機構。
(1)招標人投資法律合規部門負責組織評標小組以及評標活動。
(2)評標小組各成員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指標和評審標準對投標單位的報價進行評審,對作出實質性響應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發表意見、打分并簽字確認。對未作出實質性響應或者存在取消資格的投標文件予以備注“廢棄”,不進行評分。
(3)評標小組根據各評標成員的評分意見進行匯總,根據最后得分高低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以得分高低排序依次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第二中標候選人,形成定標報告并簽字確認。
(4)評標小組共同簽署定標報告,第一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并即時在招標人官網公布。
6.4招標過程中,當出現重大變故,招標任務取消時,稱為招標終止,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情況終止招標和評標,并向已領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書面說明情況。
6.5 招標過程中,當投標人不足三家、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投標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標都被否決時,稱為流標,招標人有權進行重新招標。
6.6 招標人無需對評標過程及未中標等原因向投標人作出解釋,招標評標程序結束,確定中標人后,投標人可以查閱所有招投標存檔資料,但不得復制、拍照和攝像。
七、合同的簽訂
7.1 招標人將在招標人官網發布中標公示。中標人須在中標公示發布當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7.2 若第一中標候選人在規定中標時間內拒不簽訂合同或書面表示放棄此次中標,招標人將選 取第二中標候選人;若第二中標候選人拒絕簽訂合同,則該招標項目流標,招標人將按規定重新招標。
7.3 未經招標人許可,投標人在報紙、微博、微信、網站等媒介上發布有關招標人法律服務招標、中標、案件情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信息的,招標人有權廢標,終止簽訂合同。已簽訂代理合同的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4 主要合同條款
法律服務合同應當具有以下主要合同條款(具體合同條款以雙方最終協商簽訂代理合同內容為準):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區星輝中路16號
受委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一)委托代理內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經甲方同意指派 律師為 該案在下列第 項約定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非訴訟階段(至完成約定非訴事務);
2.與破產有關的訴訟案件各個階段(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反訴、破產重整及財產保全程序),包括不限于:
(1)組織證據材料,草擬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各類法律文書,參與法官會見及案件庭審;
(2)協助甲方與對方進行談判并負責起草相關協議;
(3)出席案件相關問題的討論,提供法律意見、進展報告、案件總結等;
(4)協助參加可能的庭外、庭內調解、和解事宜。
5.其他約定:
(二)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三)委托代理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項辦理完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和解等任何方式結案并執行完畢)。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安排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代理律師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甲方事務時,乙方有且僅有一次機會在經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師執行本合同約定事務,以保證代理的延續性和完整性。
(二)乙方律師應組成專門的項目團隊,由主辦律師帶領團隊成員分析討論案件,負 責把控案件質量和進度,以最優化團隊組合。
(三)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四)乙方律師應當以其法律依據作出判斷,向甲方提示法律風險,盡力維護甲方利益。
(五)簽署委托代理協議后,就本案事實與法律問題與甲方進行深入討論,并準備相 關材料,根據甲方要求,由乙方律師適時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等法律文書。
(六)乙方律師應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書面律師工作報告,及時匯報工作進展 及案件進度情況。并密切聯系和關注案件的進展情況,視情況安排會議討論。
(七)案件辦理完結后,向甲方提交結案報告和完整卷宗資料。
(八)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九)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十)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委托事務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乙方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收費,甲方有權予以拒絕。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否則,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三)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四)因甲方提供的證據出現重大遺漏,或提供的證據缺乏真實性的,或提供的證據不具合法性而致本案對甲方重大不利,甲方不得拒付律師費。
(五)乙方是根據甲方單方提供的事實和證據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式進行預見性分析和提出權利要求的,最終的代理結果可能與該分析和主張有所不同,乙方及代理律師不保證案件的絕對效果,對案件在法律上的分析不視為乙方及代理律師對甲方的承諾;在代理過程中未達到效果,而沒有實現委托目的的,不視為乙方及代理律師的過錯,甲方不得拒付律師費。
(六)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意見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七)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訴訟效果要求(代理目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后 完成案件結案并實現甲方案涉項目債權回收。
第五條 法律服務費(代理費)
(以中標報價函為準)
乙方律師辦理本案件所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印費、查檔費、差旅費、通訊費、伙食費等一切費用均包含在乙方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代理費)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六條 甲方承擔的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本案所需要向司法機關或者有關部門繳納(或預繳)的訴訟費、保全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再支付后續費用,以甲方書面解除函件送達乙方之時發生解除效力。
1.在本案訴訟過程中,乙方律師應每月25日前向甲方書面匯報案件進展及下一步實施方案,若乙方律師連續兩個月未向甲方書面匯報的;
2.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需求參加相關案情研討會議,若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會議的;
3.乙方在簽訂代理合同后36個月內未完成案件結案并實現甲方案涉項目債權回收的;
4.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
5.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乙方指派律師在報紙、微博、微信、網站等媒介上發布甲方本案法律中介服務招標、中標,案件情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信息的;
6.甲方將在每年末對該年度法律服務工作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
7.本協議約定的服務事務原則上應當由本合同第一條規定中指定的主辦律師完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更換主辦律師的;
8.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三)~(九)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出現上述解除合同情形的,甲方有權書面致函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函件送達乙方之時發生合同解除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下任意一款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律師服務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三)~(九)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另訂書面協議解決。
2.乙方確認: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 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不存在欺詐、脅迫、誤解等情形。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成都市金牛區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持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發生效力。
第十二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甲、乙雙方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送達地址,向該地址送達通知即視為向對方履行了通知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聯系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未書面通知變更的,向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書面通知、文件、資料的視為有效送達。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名):
住所地及通信地址:成都市星輝中路16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住所地及通信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標文件格式
(請中介機構嚴格按照樣式填寫,正式提交投標文件時將該條刪除)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法律服務
投
標
文
件
投標人:
日期:
( 一 )報價函
(招標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招標文件,決定參加貴單位組織的本項目投標。
1、我方自愿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向招標人提供所需服務,服務費報價如下:
(1)現金方式回收的:
實現債權金額≤3000萬元,風險代理費≤實際回款金額的 ;
3000萬元<實現債權金額≤8000萬元,風險代理費≤ ;
8000萬元<實現債權金額≤1.3億元,風險代理費≤實際回款金額的 ;
實現債權金額>1.3億元,風險代理費≤實際回款金額的
(2)以物抵債方式回收的:在現金回收報價費率基礎上打7折;
本報價已充分考慮了各種風險,包括招標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務內容費用。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將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3、本投標自開標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4、我律所已經知曉招標文件中資質、資格等要求,我律所承諾符合所有要求。
投標人名稱:(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日期:
(二)承諾函
(招標人):
我所作為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 、具備以下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招標文件提出的其他條件。
二 、完全接受和滿足本項目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如對招標文件有異議,已經在投標截止時間屆滿前依法進行維權救濟,不存在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同時又參加投標以求僥幸中標或者為實現其他非法目的的行為。
三 、不存在與招標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投標人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采購活動的情形。
四 、不存在和其他投標人在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項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代理人的行為。
五 、我所承諾:《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法律服務招標文件(省六建(2025)法公招4號)》及相關證據材料僅用于本案案情分析,我所會妥善保管,保證不泄露,保密的程度應不低于我所對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和審慎程度。僅我所的下述人員可接觸保密信息:投標唱標人員、參與本案分析人員。未經招標人事先書面同意,我所不會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也不會將保密信息用于他用。
我所對上述承諾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的內容存在虛假,我所愿意承擔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法律責任。
投標人名稱:(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日期: